2020-11-03 09:07:25 来源: 五莲县人民政府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五莲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ulian.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五莲县民生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五莲县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各城市社区工作。对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
七、受聘人员管理及待遇
1、受聘人员由五莲县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统一调配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核拨工资待遇。所在街道负责人员日常管理。受聘人员服务期满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2、受聘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工作人员健全完善城市社区工作人员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日民〔2019〕25 号)精神,受聘人员试用期工资待遇按五莲县事业单位同等条件新入职人员试用期应发工资的0.8倍执行;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待遇按五莲县事业单位同等条件新入职人员试用期满应发工资的0.8倍执行。按照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3、实行淘汰机制,建立受聘人员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年度内考核不合格的;(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聘用方和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不能胜任工作的;(5)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受聘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五莲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ulian.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五莲县洪凝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7956022
附件:附件1:五莲县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表.xls
附件2:五莲县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五莲县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五莲县洪凝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2日
原标题:2020年五莲县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wulian.gov.cn/art/2020/11/2/art_32413_9975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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