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2 19:49:52 来源: 兴宁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广东工会改革目标,更好地联系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工总[2019]34号)、《广东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粤工总[2019]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宁市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7名公益性岗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工作地点
(一)从事基层工会工作。
(二)工作地点:兴宁市相关镇街道。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品行素养;
(二)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18至38周岁(1981年11月10日至2002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 )。
(四)身体健康,工作态度好,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热爱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办公应用软件。
(五)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六)兴宁市户籍或兴宁市生源,或父母(配偶)户口在兴宁市,或已在兴宁市参加社保的。
(七)兴宁市现有政府购买服务的编外人员如需报考,须经现聘单位同意。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法处罚的人员;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参加非法组织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有违法违纪行为被有关国家机关处罚、处理过的人员;
7、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0日(时间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兴宁市总工会三楼会议室(地址:兴宁市中山西路10号,联系电话:0753-3332407)。
3.报名需提交资料: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兴宁市总工会2020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免冠大1寸彩照2张。非兴宁户籍考生另需提供相关佐料资料报名。
(四)资格审查
由兴宁市总工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五)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持身份证原件于11月13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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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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