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3 10:00:21 来源: 滦南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解决社区人员不足问题,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08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08人(其中:物业管理员20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微信公众号“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滦南县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1月11日至2002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滦南户籍(或已婚应聘人员配偶为滦南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取得学历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学历);专业不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
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8、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5.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结婚证)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1月11日(报名截止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
“统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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