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3 12:01:58 来源: 红河人才网
(七)公示
党群服务助理员的选聘程序、各个阶段的人选、最终的选拔结果及时公开,实行线上线下同步公示,整合“红河人才网”、“古城建水”、“建水先锋”、“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建水党建网等新媒体平台进行线上公示,同时,在建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14个乡镇办公楼及153个村(社区)村务、党务公开栏进行线下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及待遇保障
(一)党群服务助理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对经公示无异议,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通过考核的,由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各乡镇,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等手续,同时报建水县委组织部、建水县人社局备案,合同3年签订一次。试用期未通过考核的,不予聘用。
(三)薪酬待遇。实行“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绩效奖励”落实岗位待遇,同时定期体检。其中,乡镇党群服务助理员基本工资按照社区居委会副职待遇执行(2500元/月),村(社区)党群服务助理员基本工资按照村委会副职待遇执行(2000元/月)。试用期3个月,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发放岗位待遇;同时,党群服务助理员待遇参照村(社区)“两委”干部工资增长机制给予动态调整。
七、工作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回避情形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考核奖惩机制
对党群服务助理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半年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标准定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为一般及以上等次的给予绩效奖励,绩效考核和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党群服务助理员绩效考核及奖励兑现与村(社区)干部同步进行。
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对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群服务助理员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实行队伍动态管理,对出现不得选聘情况的党群服务助理员,及时调整出党群服务助理员队伍,解除劳动合同;党群服务助理员出现空缺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补充。
九、培养使用
各乡镇党委、村党总支将党群服务助理员纳入村后备干部队伍培养。
(一)加强教育培训。选聘工作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联合组织举办岗前培训,各乡镇党委视实际情况举办培训班,对党群服务助理员进行集中培训,增强党群服务助理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工作、服务群众工作方面的能力。
(二)强化日常培养。将党群服务助理员任命为村党总支书记助理或主任助理,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纳入乡镇青年人才党支部进行培养。建立思想汇报、谈心谈话、结对联系制度,实行定期考核,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计划和措施。
(三)突出实践锻炼。各乡镇党委将督促各村党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群服务助理员列席村“两委”班子会议,在参与村级事务和工作实践中锻炼成长。同时,鼓励党群服务助理员领办、创办致富项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四)择优选进“两委”班子。引导和支持乡党群服务助理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参加村(社区)换届选举,担任村(社区)“两委”干部。
十、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一、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建水县党群服务助理员招聘公告》在“古城建水”、“建水先锋”、“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红河人才网、建水党建网等新媒体平台上进行公布。
联系电话:县委组织部:0873-7707261
县人社局:0873-7662405
附件:
中共建水县委组织部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水县财政局建水县民政局
2020年8月12日
原标题:建水县党群服务助理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7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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