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3 12:01:58 来源: 红河人才网
8.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除自愿报名的人员外,建水县辖区内各村党支部可通过群众举荐、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报名人选,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至8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建水县党群服务助理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退伍军人还需持有《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20年因疫情影响推迟领取毕业证的毕业生需持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
(3)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和电子版(JPG格式,不低于200KB),并在照片背面须写上与身份证一致的姓名;
(4)符合岗位优先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报名人员提交的以上材料不予退还。
4.资格初审:由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以及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承担。
(二)组织考试
此次招聘工作在建水县委组织部、建水县人社局指导下,采取集中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水县卫健局负责指导笔试、面试场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水县委组织部、建水县人社局配合落实。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线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划定。笔试时间为8月30日上9:00—11:30,笔试地点:建水县第六中学。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所需基础知识,包括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党的十九大报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等。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员的确定:在最低控制线以上的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起进入面试。乡镇、社区党群服务助理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村级党群服务助理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若高于最低控制线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最低控制线以上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人际沟通、言语表达能力。
3.计算机实操。
计算机实操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录入和表格制作能力,不计入面试成绩,测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注:面试和计算机实操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核准)。
(三)选岗
第一轮选岗:由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综合成绩,乡镇、社区党群服务助理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组织考生进行选岗;村级党群服务助理员按照报考乡镇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组织考生进行选岗。
第二轮选岗:在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从进入面试落选符合空缺岗位条件要求的考生中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调剂;调剂后的岗位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组织考生进行选岗;选岗过程中,鼓励考生到户籍所在地进行任职。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以乡镇为单位,县卫健局指导14个乡镇组织完成相关人员的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依次递补。
(五)考察政审
由各乡镇党委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对本乡镇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六)递补
因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政审、体检及后续聘用程序的,可从落选的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在全县范围内适时进行双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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