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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宁盘山县公开招聘社工编制人员195人公告

2020-08-13 12:03:09 来源: 盘山县人才-公众号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按照市委关于“党建引领、智慧治理”推进市域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有效提升的实施意见。解决村(社区)人员力量薄弱问题,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拟面向社会招聘社工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网格管理员150名,驻村(社区)辅警45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形端正,无残疾,热爱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三)户籍要求:具有盘锦市户籍。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8日-2002年8月18日)。

(五)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村(社区)辅警岗位的盘山籍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

(六)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社会工程师、助理社会工程师)职业水平证书或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驻村(社区)辅警要求:均为男性,体貌端正,身高1.70米以上,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组织、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相关活动的。

5、有失信行为被相关部门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6、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工资待遇

村(社区)网格管理员、驻村(社区)辅警工资待遇按市、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盘锦市人社局官网”、“盘山县人才”微信公众号及各镇(街)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8月17日。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8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三)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西侧大厅。

(四)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必须亲自到现场报名。报考驻村(社区)辅警岗位人员现场报名时需进行身体初检,初检内容主要包括身高、体重、视力以及有无纹身等内容。

(五)注意事项:疫情期间,报名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须提供“健康通行码”绿码,登记后进入。审核通过的人员须携带核酸检测合格证明领取准考证。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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