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3 13:41:21 来源: 扶余市人民政府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扶余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递补
在面试结束后,公示期前,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因自动放弃等原因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八、人员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人员上岗前,将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统一调配、统一上岗,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社工岗”人员采取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社工岗”的管理权限为民政部门。对“社工岗”实行服务协议管理。协议期限与社区“两委”届期一致,实行一届一签。
九、相关待遇
新招聘的“社工岗”人员,相关待遇按照中共扶余市委办公室、扶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扶办发〔2020〕42号)文件执行。
十、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咨询电话
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lfy.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一)咨询电话: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联系人:张晓宇 陈丽丽
联系电话:0438-586082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联系人:刘秀华 李影
联系电话:0438-5869114
(二)监督电话: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
联系人:刘成烨
联系电话:0438-587717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与信访科
联系人:张洋洋
联系电话:0438-5860138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3.2021年扶余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4.2021年扶余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扶余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3日
原标题:扶余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lfy.gov.cn/zwgk/zwdt/gggs/202110/t20211013_447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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