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3 12:01:32 来源: 高新人民政府网
为了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拓展社区服务,完善社区功能,根据《衡阳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为保障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察),择优录用的办法。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数共15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社区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1986年0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目前在高新区社区工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可适当放宽条件: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0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办公软件的使用;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衡阳高新区党政门户网统一发布。发布时间为10月11日—10月14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22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衡阳高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办事大厅右边第二间办公室。(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11号)
3.报名及资格审查事项: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学历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有社区工作经历的提供社区开具的工作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审查报名者资格,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报名人数的三分之一核减招聘计划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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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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