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9 19:01:35 来源: 永兴县人民政府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和社区工作者人才备用库名单由县民政局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聘期与社区“两委”成员任期一致,由便江街道办事处(湘阴渡街道办事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在指定官方网站(永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xx.gov.cn)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1年永兴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疫情防控
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县民政局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永兴县民政局:0735-5536760,0735-5538306。
永兴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考试院:0735—5535953。
(二)举报投诉电话:
永兴县纪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0735-5564170。
永兴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0735—5525856。
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由永兴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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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兴县委组织部
永兴县民政局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9日
原标题:2021年永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xx.gov.cn/gzdt/tzgg/content_3340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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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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