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4 17:18:56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统一到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及弃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内安排一次递补;递补后再次出现空缺的,不再安排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阳信县对社区工作者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七、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入职后由相应街道(乡镇)党(工)委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管理及待遇按照阳信县对社区工作者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合同期限内,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
中共阳信县委组织部:0543—8232713
阳信县民政局 : 0543—8262062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543—8260217
附件:
阳信县阳诚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2020年6月24日
原标题:2020年阳信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yangxin.gov.cn/xinwen/html/95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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