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4 17:18:56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7〕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岗位
招聘社区工作者43名,主要从事街道、乡镇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公共卫生、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相关工作,详见附件1《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身体健康;
2.学历、年龄等条件符合《岗位设置表》中的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法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3年的;
4.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5.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
6.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7.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9.经阳信县阳诚人才开发服务中心、阳信县智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阳信县睿诚劳动力服务中心招聘在岗的劳务派遣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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