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6 16:30:48 来源: 江干区人民政府
杭州市江干区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有2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别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均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附件1《2020年度江干区卫生健康局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品行端正,志愿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执业资格取得时间、工作经历时间统一计算截至2020年5月29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专业要求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可以报考相应岗位,但须在2020年9月底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在校就读学生不得报考(应届毕业生除外)。
(4)报考人员户籍以2020年5月2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体户籍要求以职位需求计划表为准。
(5)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具有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6)本区卫健系统同一经费形式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 5 月29 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在公告发布后,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向招聘单位邮箱投递报名表(见附件2),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岗位+姓名”,并提供相关的电子材料。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页和本人页)、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相关卫生专业资格证书、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扫描件。
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含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卫生专业资格证书、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扫描件(按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要求)。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原件扫描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扫描件。
报名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邮箱的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邮箱的回复,作为已报名的凭证。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反馈初审结果。
3.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岗位相关政策: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采取单位直接考核的方式,考核合格后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临床医学类属紧缺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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