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6 16:30:48 来源: 江干区人民政府
4.其他说明: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报名数和岗位需求数比例未达到3:1且该岗位不属于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岗位的,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成综合成绩时,分别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
1.笔试。时间待定,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和笔试时间;笔试科目根据报考岗位分别设为:(1)临床医学;(2)预防医学;(3)卫生事业管理。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请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座位,按时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分。其中卫生技术类岗位招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需要参加统一笔试和面试,采取招聘单位直接考核的方式,考核合格后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卫健局专栏和杭州市卫生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在面试前一天12点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此时间之后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在面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页和本人页)、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相关卫生专业资格证书、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要求)。
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含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卫生专业资格证书、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要求);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部分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该招考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笔试、面试和直接考核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要求由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考生。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组织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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