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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东中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国资工委招聘党建指导员3人公告

2022-02-18 19:15:48 来源: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为加强广东省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党建指导员3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16日以后出生)。

3.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不包括预备党员)。

4.有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行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它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2.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处理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5.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6.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8.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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