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30 10:18:29 来源: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由于工作需要,经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总工会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决定拟组织招聘政府聘员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资格准入,笔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总工会政府聘员1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3.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1987年2月21日至2002年2月21日出生),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良好的语言表达、公文写作基础和电脑操作水平。
6.具备岗位表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办公室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服从单位安排。
2.工作地点: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区管委会大楼209室)。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和面试委托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公告
2022年3月28日在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网站公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10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7日至4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邮箱:hhwzgh3434398@163.com
邮件名称格式为“报名岗位代码+姓名+电话”)。
3.报名材料:报名者将个人简历、《报名表》电子版、《考生承诺书》加盖手指印扫描版、本人户口簿、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扫描件发至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总工会邮箱,由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合格者,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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