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8 19:15:48 来源: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薪酬待遇
经考试合格录用者,按照编外人员进行管理,参照上年大亚湾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差异化绩效奖励。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至2月22日。招聘公告同时发布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网站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二)报名方式与报名时间。
1.只接受网上报名。报考人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proxy.huizhou.gov.cn)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自2022年2月18日起至2022年2月24日止。
3.应聘人员需按系统要求上传如下证件和材料:
(1)填写《大亚湾区委国资工委2022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附件);
(2)身份证、学历证书(含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其中国外(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
(4)中国共产党党员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可入围面试后提交);
(5)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可入围面试后提交);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线上资格审核环节的依据。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
5.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审核
由中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严格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和招聘公告、报考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发布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及打印准考证
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网站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发布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届时,通过系统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proxy.huizhou.gov.cn)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重要证件,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五)组织考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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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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