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7 13:44:06 来源: 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
五、聘用方式及福利待遇
本次拟聘参照事业身份管理人员,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参照新区管委会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福利待遇等,按企业和新区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拟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工作人员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同级别相应待遇。拟聘新区卫生健康局高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人员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企业社会保险,享受本单位同类同级别相应待遇。其余岗位人员均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相应岗位工作。非定额约定工资岗位执行同类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享受相应的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新区政务服务与营商环境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岗位,实行定额约定工资,月工资实发为3500元,年底岗位业绩考核工资(上限20000元);新区社会事业局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岗位和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协勤员岗位,实行定额约定工资,月工资应发为3500元,年底岗位业绩考核工资(上限20000元);北湖开发区北湖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岗位,实行定额约定工资,月工资应发为3000元,年底岗位业绩考核工资(上限20000元);新区公安分局协勤和交警大队交通协勤岗位,实行定额约定工资,月工资应发为3000元,不享受新区管委会各类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各岗位均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均为2个月,试用期内按80%支付工资;参照事业身份管理人员执行长春市《关于开展市直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试用期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办〔2021〕117号)规定,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新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单位选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编制落在新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享受长春新区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待遇。
六、信息发布及电话咨询
(一)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报刊为:《长春晚报》。
(二)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rcjy.ccxq.gov.cn),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新区政策咨询电话:0431—81335550、87019526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431—80793717、80792886
新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0765329
附件:
1. 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2. 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7日
原标题: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 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cjy.ccxq.gov.cn/content/news/show/4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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