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21吉林长春新区招(选)聘工作人员50人公告

2021-12-17 13:44:06 来源: 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

【导语】《2021吉林长春新区招聘工作人员50人公告》发布了!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提供了社区工作者考试试题考试内容社区工作者报名面试待遇等信息帮助大家备考~

更多吉林社区公告 查看考试模拟题

为全面实施长春新区发展战略,助推新区快速高质量发展,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45人,其中:新区党群工作办公室3人、新区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局4人、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5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人、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1人、新区卫生健康局高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人、高新开发区党政综合管理办公室1人、高新开发区硅谷街道1人、北湖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人、北湖开发区北湖街道公共服务中心2人、空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人、新区消防救援大队5人、新区公安分局8人、新区交警大队5人。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本次选聘5人,其中:新区卫生健康局高新区预防保健中心2人,新区卫生健康局奋进乡卫生院3人。选聘范围为长春市区(含省直单位,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21年12月17日为准。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0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5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条件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现役军人。

4.本人或家庭成员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选)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责任编辑:hui)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