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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18人公告(3)

2021-11-02 17:22:21 来源: 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

六、公示录用

对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在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

七、管理和待遇

(一)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录人员,从事社区专职工作,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人员,日常管理由张氏(总部经济)发展中心负责。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违反合同约定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人员待遇。试用期间薪酬按拟定岗位起始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等级确定薪酬,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取得初、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按我区有关标准要求发放职业津贴。

(三)拓宽社区工作者发展空间。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选优秀社区工作者按程序进入社区“两委”班子,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按程序招录为街道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八、纪律和监督

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录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环节,请应聘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录公告,及时查看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和公告,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公告由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本次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6-8085922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城市社区

工作者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原标题:2021年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fjj.gov.cn/ywdt/tzgg/202111/t20211102_5965367.html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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