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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韶关市南雄市百顺镇招聘村级组织员2人公告

2021-10-29 10:23:48 来源: 南雄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加强村级党建工作力量,充实我镇农村基层党务工作力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组织员2名(需服从组织分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岗位:百顺镇行政村党组织组织员。

(二)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做好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教育工作、党员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基础工作台账,以及上级组织部门、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应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三)符合《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的通知》条件要求;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五)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以后出生),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以后出生);

(六)较强的基层公共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熟悉相关政策,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办公软件的应用,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以及受过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处理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招聘岗位职数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2021年南雄市百顺镇招聘村级组织员、政务员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2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用于粘贴报名表);

4.考生承诺书(附件2,自行下载,须本人签名,1份);

5.退役军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报名的,须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6.应聘人员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而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本人委托书(附件3,自行下载,须本人签名,1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携带完整报名材料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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