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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招聘河长制专职人员1人公告

2021-10-29 10:59:04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工作队伍,荔湾区岭南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河长制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河长制专职工作人员的职责与义务;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水利相关专业知识,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水环境科学与工程、水环境监察、生态学、应用化学、大气科学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法学等专业优先聘用;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初次聘用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

三、工资待遇

河长制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8:00;

2.报名地点:荔湾区杉木栏路99号岭南街道办事处二楼205(河长制办公室),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020-81852636、81851830。

3.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份,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用于粘贴报名表。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二)笔试 采取闭卷笔试形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

(四)体检安排

按考试及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组织考察

1、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

2.考察人选需提供无犯罪证明、生育证明等材料。

公示结果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等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上。

(七)劳动合同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聘用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执行。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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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29日

原标题:岭南街招聘河长制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864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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