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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街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员招聘1人公告(2)

2021-10-27 10:28:53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计划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和组织考察对象。体检在2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综合表现进行考察,主要对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组织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的人选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职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放弃签订聘用合同的,依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可以向石围塘街道办事处提出,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将及时组织核查处理。

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荔湾区街道统计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福利待遇

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名咨询电话:020-81555187,监督部门:石围塘街道监察室,监督举报电话:020-81543857。

(三)本公告由荔湾区石围塘街道办呈处负责解释。

(四)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面试;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持有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的考生,及时在“粤康码”或“穗康码”小程序上申报个人健康状态,确保本人可持正常码进入考场;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口罩参加考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认、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请报考者做好自我防护,密切关注招考期间发布的有关信息,认真遵照广州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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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石围塘街道公开招聘街道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员报名表

原标题: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街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859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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