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7 10:37:13 来源: 江西人才招聘网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群众满意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合工作实际,经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共84名,其中蛟桥镇43名,白水湖管理处26名,冠山管理处15名。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单位 | 人数 |
101 | 蛟桥镇社区工作者 | 蛟桥镇 | 43 |
102 | 白水湖管理处社区工作者 | 白水湖管理处 | 26 |
103 | 冠山管理处社区工作者 | 冠山管理处 | 15 |
合计 | 84 |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的身心条件;
4、具有南昌市常住户口(含县区);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31日后出生);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者,可放宽至42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31日后出生):有3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者,中共正式党员,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过公职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
4.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受党纪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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