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21湖南郴州市苏仙区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4人公告

2021-10-26 09:58:35 来源: 苏仙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郴州市民政局印发<郴州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郴组发〔2020〕3号)和《中共郴州市苏仙区委组织部、苏仙区民政局关于印发<苏仙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组发〔202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实行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员额管理,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我区实际,参照国家和地方人事招聘考录法律法规精神,决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共1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1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及各环节相关信息通过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进行发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本人户籍所在地为郴州;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科专业和其他条件。

(1)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0月25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岗位要求中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1年10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6.服务年限要求。入职后必须服务满2年,未满服务年限的,按照每年5000元的标准缴纳违约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