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3 13:46:23 来源: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政府
(二)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按《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方案(试行)>的通知》(淮府办秘〔2019〕52号)执行。
五、相关事宜
(一)拟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民政局办理报到手续,若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到,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报到时须携带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如果相关证书材料与考核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区民政局可以拒绝办理报到手续,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前须向区相关部门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历学位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将不予聘用。
(四)未入围人员,将作为人才储备,我区社区“两委”岗位出现空缺,将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依照相关程序优先选拔进入社区“两委”班子。
(五)本公告由由中共大通区委组织部、大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通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大通区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4-2519320、2519355、2519466
监督电话:0554-2519092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21年大通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ndt.gov.cn/zwgk/tzgg/8043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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