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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菏泽市牡丹区招聘社区工作者45人公告

2021-10-11 09:12:13 来源: 牡丹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城市社区建设,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菏泽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菏民〔2019〕24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及数量

面向牡丹区东城、西城、南城、北城、牡丹街道办事处未纳入编制管理、由街道办事处财政供养的人员(不含临时人员),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45名(其中东城街道办事处10人、西城街道办事处10人、南城街道办事处10人、北城街道办事处10人、牡丹街道办事处5人),从事社区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群众服务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等;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应聘者只能应聘本街道相应岗位,且在本街道工作三年以上(截至2021年10月8日),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8日(含)之后出生;

6.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相关学历、资格证书等应于招聘公告发布日期以前取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正常学制未能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情形。

三、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参加考试的方式,公开招聘。招聘工作由菏泽市牡丹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牡丹区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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