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9 17:03:25 来源: 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一)社会招聘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9:00—9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16日11:00—9月19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聊城高新区人才网(http://www.lcgxqrc.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9月18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9月16日11:00—9月19日12:00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9月16日11:00—9月19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聊城高新区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请于2021年9月23日9:00—2021年9月25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参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二)定向招聘
1.现场报名
采取所在街道把关推荐与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街道组织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定向)》、《诚信承诺书》,所在街道党工委签署审查意见,统一审核把关后,报区组织人事部门。
2.资格审查
区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应试人员应提供与岗位要求及个人报考信息相一致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定向)》(见附件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以上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四、考试
(一)社会招聘
1.笔试。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下午2:00—4:00。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党的理论知识、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社会工作者实务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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