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31 09:40:10 来源: 宁化在线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保障社区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城郊镇社区工作实际,经城郊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录用。
二、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岗位2个(岗位1面向男性,招聘1名;岗位2面向女性,招聘1名)。
三、岗位职责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2.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等创建活动,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4.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5.协助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便民服务等工作。
四、招聘资格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社区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能力,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
3.有敬业奉献精神,遵守纪律,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男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93年9月 3日至1980年9月3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93年9月3日至1985年9月3日期间出生),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5.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应在报名起始日期前取得);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②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③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⑤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⑥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⑦失信人员;
⑧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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