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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昌华街招聘合同制人员1人公告

2021-08-26 17:10:56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根据昌华街道办事处工作需要,现我街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昌华街综合保障中心出管员1名。

三、具体要求及待遇。

(一)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身体健康,能适应晚上巡查工作。

2、男性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后出生),广州市户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熟悉电脑基本操作,普通话、粤语流利,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有违法违纪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二)福利待遇:

全年总收入5万元左右(含法定“五险一金”,包括单位和个人部分)。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3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荔湾区恩宁路逢庆首约33号之二昌华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昌华街综合保障中心),联系人:赖先生,联系电话:81958612。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直接从网上下载《荔湾区昌华街合同制出管员招聘报名表》一份,并填写打印好,连同其它报名材料一起提交。报名时应聘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进行资格审核(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应聘人员不管是否录用,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4、资格审核: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有违法违纪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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