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0 09:20:16 来源: 张店公共就业创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域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高网格精细化治理、精准化服务水平,受张店区委政法委委托,淄博市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3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张店区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热爱群众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热情谦和,善于沟通,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及常规操作,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具备一定的管理、组织协调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具有张店区户籍、张店区生源及从张店区入伍人员(含四宝山街道、南定镇、傅家镇、沣水镇、中埠镇);
(五) 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八)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须在2021年8月1日前取得,工作经历及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8月1日。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正被司法调查的涉嫌违法犯罪人员;
(三)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 (四)现役军人;
(五)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八)张店区现职专职网格员;
(九)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辞退或劝退的专职网格员; (十)具有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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