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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淄博市张店区招聘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35人公告(2)

2021-08-20 09:20:16 来源: 张店公共就业创业

四、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8月25日。

(二)报名地点:华光路118号德泰堂国际商务大厦11层11112室。

(三)报名材料:

1.《张店区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报名表》3份(正反面打印),照片处需粘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纯色背景照片(附件2);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页、索引页、个人页各1份;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应聘人员可到派出所出具或通过“淄博微警”微信公众号进行下载打印。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淄博市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试

具体考试形式及时间另行确定。考试、体检等环节的信息通过短信、“张店政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六、定岗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及岗位志愿填报情况进行人员定岗。

七、体检

定岗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需提交《张店区专职网格员体检健康信息登记表》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体检时交现场工作人员。

八、递补

定岗、体检等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及岗位志愿填报情况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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