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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烟台海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

2021-07-08 16:20:01 来源: 海阳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社区建设,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现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1.社区A岗: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30人。

2.社区B岗:面向在海阳各市直部门、镇区街道、城市社区工作的编外人员招聘社区工作者20人。

二、招聘条件

(一)社区A岗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群众服务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掌握全科社工业务能力,主要包括:加强党的建设、收集社情民需、关爱帮扶特殊人群、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动员群众参与治理、代办民生服务等;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19日(含)之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于2021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1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0年及2020年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7月18日(含)之前取得;

(二)社区B岗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群众服务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掌握全科社工业务能力,主要包括:加强党的建设、收集社情民需、关爱帮扶特殊人群、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动员群众参与治理、代办民生服务等;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截至2021年7月18日(含)在海阳各市直部门、镇区街道工作满1年的编外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19日(含)之后出生;截至2021年7月18日(含)在海阳各城市社区工作满1年的编外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5年7月19日(含)之后出生;

6.2019年7月5日(不含)前进入海阳各市直部门、镇区街道、城市社区工作的编外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2019年7月5日(含)之后进入海阳各市直部门、镇区街道、城市社区工作的编外人员除须提供劳动合同外,还须提供编外用人申请批复;

7.在市直部门工作的编外人员须经市直部门审核推荐,在镇区街道、城市社区工作的编外人员须经镇区街道审核推荐;

8.在海阳各市直部门、镇区街道工作的编外人员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海阳各城市社区工作的编外人员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9.相关学历应于2021年7月18日(含)以前取得;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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