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4 17:48:45 来源: 长白朝鲜族人民政府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七)政策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期限。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初次备案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再考试直接续签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为每人每月3200元,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各种保险费用由安置单位代扣代缴。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bai.gov.cn),为本次招聘专用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报名仲裁电话:0439-8255057,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监察科。
附件:1《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委培生就业安置招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第一批)》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4日
原标题: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委培生就业安置考试公告(第一批)
文章来源:http://www.changbai.gov.cn/zwgk/gsgg/202106/t20210624_683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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