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4 17:48:45 来源: 长白朝鲜族人民政府
根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委培生就业安置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委培生就业安置工作实施方案》,拟组织符合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委培生安置条件的委培生进行安置考试,并根据岗位需求,进行第一批安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1995年-2000年毕业,“培养方式”为委培生(不含统招、并轨、自费、企业委培等毕业生),派遣证或报到证注明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事局报到的毕业生。
二、第一批安置岗位方向
第一批安置,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统计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水利局、长白县重点项目促进中心、长白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安局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宣传部提供11个岗位,拟安置符合安置条件的委培生6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委培生就业安置招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第一批)》(附件1)。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符合考试范围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安置的名范围。
1.已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置过的;
2.毕业报到后曾予以分配,并按分配手续报到上班后,与分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买断)的;
3.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处分期未满的;
5.在报名工作开始前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2.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9日9:00至2021年7月23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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