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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荔湾区社会组织党委招聘党建指导员1人公告(2)

2021-05-25 12:26:49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四)成绩构成

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构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安排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在统一时间段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作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人选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广州荔湾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

四、工资待遇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党建指导员薪酬参照不低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副职标准,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考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二)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荔湾区社会组织党委负责解释,荔湾区民政局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81377331)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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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社会组织党委党建指导员报名表.doc

荔湾区社会组织党委

2021年5月25日

原标题:广州市荔湾区社会组织党委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2980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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