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1 15:57:21 来源: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政府雇员工资待遇按照白云区政府雇员薪酬福利相关规定执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
五、防疫工作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穗康小程序中注册“穗康码”,并在健康上报栏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等情况,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4,以下简称《考试承诺书》)。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广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穗,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从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来穗的考生参加考试,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三)考试(含笔试和面试)前14天内有《考试承诺书》所列6种情况其中一种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穗康码”及《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其他考生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穗康码”及《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穗康码”为红码,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填报虚假个人信息、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或涂改证件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参加过考试但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纳入政府雇员备选库,用人单位可按要求在备选库中启动补录程序。
(三)政策咨询电话:020-86388001转8061/8604/8022,技术支持QQ客服:2355878076(仅限此项目)。(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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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州市白云区各镇街、直属机关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gz.gov.cn/ywzt/rszdgg/qyjqtzp/qtzp/content/post_7199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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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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