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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济南章丘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171人公告

2021-03-22 09:05:15 来源: 章丘区政府

为进一步优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中共济南市委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济南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招考岗位为社区服务岗,人数共171人,分为两类岗位:A类面向社会招考165人,B类面向章丘区村庄规模调整中“村改居”的第十二届村“两委”成员招考6人。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类岗位。各街道需求人数详见《2021年济南市章丘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报名时只选择类别,不选择街道。

二、报名条件

(一)A类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志愿从事社区工作,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奉献精神,热爱社区公益事业,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

3、具有济南市章丘区户籍(不含高新区管委会所辖章丘户籍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中共正式党员(证明样式见附件2),放宽到济南市户籍。

4、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夏季衣物无遮盖处无纹身(包括但不限于面部、脖颈、双肘及双膝以下部位)。

5、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6、报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1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社区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相关证明材料可为单位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3、附件4)、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社区“两委”成员当选证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社区工作经历)。

7、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同意书样式见附件5)。

(二)B类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志愿从事社区工作,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奉献精神,热爱社区公益事业,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

3、具有济南市章丘区户籍。

4、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夏季衣物无遮盖处无纹身(包括但不限于面部、脖颈、双肘及双膝以下部位)。

5、报考人员为章丘区村庄规模调整中“村改社区”的第十二届村“两委”成员。

6、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原村“两委”主职干部每任职满一届,年龄再放宽2岁;连续任职满三届及以上,或受到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本人身体健康且能承担社区工作任务的,不受年龄限制。

7、报考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报考;

2、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不得报考;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或社区工作者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得报考;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报考;

5、章丘区在职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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