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2 11:29:54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黄埔区监察职能向村(社区)延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配齐配强我街社区监察站人员队伍,现公开招聘、遴选社区监察站站长3名(其中招聘2名,遴选1名),主要负责监督社区组织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道德操守等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遴选的人数、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范围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名社区监察站站长。招考对象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3.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2003年2月28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8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2月28日。
(二)遴选人数、范围和条件
本次遴选1名社区监察站站长。面向黄埔区现有优秀合同聘用人员、村(社区)专职人员公开遴选。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合同聘用人员须在街道工作3年以上(含3年),相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村(社区)专职人员须在村(社区)工作2年以上,相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由相应镇(街)一级或镇(街)具体用人部门科室、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
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5.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2003年2月28日前出生)、48周岁以下(1972年2月28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热爱村(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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