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2 11:28:10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1名,党建组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一考双录”的办法进行公开考试、择优聘用,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序第1名录用为党建指导员,第2名录用为党建组织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8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的基本知识;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同等条件下,有一定的党务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2月28日。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海员路183号,黄埔街道办事处3楼309室;联系人:刘小姐,咨询电话:(020)89858460。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黄埔街道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组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
(4)户口本(含首页及考生本人页)复印件;
(5)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提交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1份(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入党具体时间);
(7)如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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