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6 13:40:39 来源: 滁州公共招聘网
十、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中新苏滁高新区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 公示和聘用待遇
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中新苏滁高新区从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新苏滁高新区网站和滁州公共招聘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中新苏滁高新区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薪酬待遇参照《中新苏滁高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监督与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0- 2201910,13866521961(王先生)
监督电话:0550- 3769723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中新苏滁高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新苏滁高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中新苏滁高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1月6日
原标题:2021年中新苏滁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jy.cn/cms/web/09nje5gp/ff808081754fced30176d58c4f1225a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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