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21上海青浦金泽镇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招聘专职村务工作者24名公告

2021-01-06 13:50:39 来源: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本镇基层后备力量建设,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储备,经研究,决定主要在全镇范围内公开招聘村务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民服务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基层工作,无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应聘人及直系亲属在金泽镇“三大整治”等中无违法违规现象;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岗位、人数、职位要求

1、计划招录24人,岗位名额分配及要求详见附件1《2021年金泽镇村(居)、集体企事业单位专职村务工作者招聘简章》;

2、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工作岗位;岗位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四、考试方法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个人报名时登记的邮箱);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政审和体检环节。

五、计分和录取方式

1、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

2、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并经政审、体检合格者,择优录取。如出现入选人员名单中主动放弃者或在政审与体检环节出现淘汰人员,按总成绩排名顺延递补。如岗位出现人员空缺,在所有面试淘汰者中按自愿调剂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视情况进行调剂;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政审环节中,凡拟招录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存在“三大整治”违法违规情况,在征收补偿等重大项目中干扰阻碍推进的,在政审时限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宜录用情况的,不予录用。

4、符合特定条件人员笔试加分事项

4.1优秀退伍军人(优秀士兵、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笔试成绩加3分。

4.2 对于金泽户籍人员参加浦东机场、青浦区境外入境人员临时集中留验点、G50沪苏检查站、汾湖检查站志愿服务时间5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在提供相关证明的情况下,笔试成绩加5分。

注:若同时满足两项条件,就高但不叠加,即最高加5分。加分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岗位待遇

1、录用后签订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待遇为3000元/月(无其他奖金福利)。

2、试用期内,除参加常规培训外,还需通过计算机操作专项技能培训及测试。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责任编辑:hui)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