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5 14:38:21 来源: 花溪区人民政府
(三)笔试
笔试成绩60分,计入个人总成绩。
1.笔试时间:12月11日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的信息为准,12月10日到花溪区总工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与工会工作相关的写作水平,公文处理等方面知识考试;
4.笔试成绩应用: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取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成绩40分,计入个人总成绩。
1.面试时间:12月15日上午9:30——11:00;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务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花溪区总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区总工会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七天以上。
(七)聘用
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临聘人员签劳动合同,事业人员签聘用合同)。
五、管理方式及聘用(劳动)合同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1.管理方式:全日制工作制,享受国家法定假期;
2.聘用(劳动)合同:
①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执行《花溪区社会工作者试用期工资待遇》;
②试用期间不遵守纪律、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按时完成规定工作任务或不符合职位需求的,不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花溪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相关待遇标准予以计发。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花溪区总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本次招聘咨询地点:花溪区总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电话:0851—83858912,联系人:王志林)。
3.本次招聘程序由花溪区第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4.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此次招聘结束后,原则上不再进行招聘。
特此公告
花溪区总工会社会工作者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4日
原标题:花溪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axi.gov.cn/xwzx/tzgg/202011/t20201125_65370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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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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