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9 09:17:22 来源: 潍坊滨海区发布
4、按照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5、拓宽社区工作者发展通道,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优秀社区工作者按程序进入社区“两委”班子。
6、建立社区工作者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社区工作者队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聘用方和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5)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6)不能胜任工作的;(7)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9)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六、其他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关于考试防控的若干规定,考生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前14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对于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具体要求以笔试通知为准。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录简章及附件,及时查看关注“潍坊滨海区发布”公众号的最新信息和公告,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社区工作者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将通过“潍坊滨海区发布”公众号进行通知。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招录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潍坊滨海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电话:5128192
滨海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工作专班办公室电话:5333175;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拨打。
附件:
潍坊滨海区城市社区工作者
公开招录工作专班办公室
潍坊滨海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 9 月 18 日
原标题:潍坊滨海区2020年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dERzf9DgSglSMyXOiqq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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