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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滨州市滨城区招录社区工作者31人公告

2020-08-20 09:48:15 来源: 滨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为适应新时期城市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和服务的现实需要,根据《滨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滨城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31人,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招录岗位及人数详见《滨城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5、具有招录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20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名考试。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9:00—3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9月1日11:00—4日17:00

招录人员登录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sd/bzbc200701/,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录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招录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禁止招录人员修改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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