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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贵州黔西南册亨县总工会面向社会招聘社会工作者14人公告(3)

2020-07-29 10:29:44 来源: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九、公示、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工会社会工作者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被取消资格的或自愿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岗位确定

1、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由册亨县总工会行文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县总工会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岗位出现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由册亨县总工会统筹安排管理使用。

(三)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册亨县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续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后半年内,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可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待遇保障

(一)工资

1.试用期工资:已聘用的工会社会工作者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000元。

2.签订劳动合同后工会社会工作者的工资由四部分组成。

一是基础工资。以册亨县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册亨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520元)为基础工资;

二是浮动工资。以基本工资为基数,大专学历为0.6倍、本科学历为0.7倍、研究生学历为0.8倍。

三是工龄工资。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工龄从根据州工发〔2018〕85号文件规定招聘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开始计算,工龄每增加1年增加月工资20元。

四是职称工资。工会社会工作者根据《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规定,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资格的,从取得该资格的次月起,增加月职称工资20元;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的,从取得该资格的次月起,增加月职称工资50元;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从取得该资格的次月起,增加月职称工资80元。

(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目标绩效

1.工会社会工作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2.工会社会工作者目标绩效由县总工会按不高于在职人员的50%发放。

(三)工会社会工作者的待遇保障:册亨县总工会根据国家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调整社会工作者的基础工资和浮动工资。

十一、工作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聘用工作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接受县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并接受纪监委等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聘用工作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考试或签订合同资格并记录在案,5年内不得参加册亨县组织的相关考试;对其他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四)本公告及相关事项解释权属领导小组。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 4211383 (册亨县总工会)

监督电话:0859- 4216886 (册亨县纪委监察委)

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

册亨县总工会 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册亨县民政局

2020年7月28日

原标题:册亨县总工会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zpxx_5135126/202007/t20200728_61796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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