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9 10:29:44 来源: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3)在职在岗人员报考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根据报名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
(四)《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3.笔试内容:
《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贵州省工会条例》等工会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分值为100分。
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分值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加分因素
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
1.少数民族加1分(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2.在职工会社会化工作者每工作满1年加1.5分,最高不超过4.5分(以县级总工会出具证明为准)。
每个考生最高加5分。
六、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2.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面试成绩公示:笔试、面试成绩将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七、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职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以下简称依次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总工会)负责,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学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县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考察未通过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当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人员。
6.截止到考察时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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