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2 14:05:32 来源: 甘肃.泾川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社区工作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重点测试应试者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水平。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公开选聘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如达不到岗位拟选聘人数3:1的,开考比例可降低至2:1,仍达不到比例的缩减拟聘名额,以达到最低比例要求。
(四)人员录取
1.拟选聘人员确定。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选聘人员。
2.公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影响选聘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选聘资格。
(五)体检
拟选聘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自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聘资格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培训上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安排到社区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县人社局会同城市社区管委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构成:
1.基本工资:每人每月2100元。
2.绩效工资:根据专职社区工作者月考核结果发放,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每月发放400元,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不发放。由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岗位工资:社区担任副书记或副主任的按每月300元发放;社区工作人员按每月200元发放。
(二)社会保险。专职社区工作者享受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和工伤等五项保险,城市社区管委会按照规定的标准统一代缴,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资金保障。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和应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
五、相关事宜
1.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
2.为保证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成立泾川县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事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选聘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成员从县人社、财政、公安、城市社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抽调。
3.专职社区工作者确定后,具体工作岗位和日常管理由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
泾川县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原标题:泾川县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ngchuan.gov.cn/xwzx/tzgg/202007/t20200721_823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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