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2 14:05:32 来源: 甘肃.泾川
按照中共泾川县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就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员名额
选聘名额共41名。
二、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社会职业资格证书,且政治素质硬、群众基础好、服务本领强的社区居民、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限泾川县户籍、泾川县生源或配偶为泾川县户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5日至29日,共5个工作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报名,每天8:3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308办公室。
3.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填写《泾川县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在泾川县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外地户籍的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籍证明,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填写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和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接到县人社局通知后,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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