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0 17:26:18 来源: 淳安县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县委办〔2019〕38号)精神,经淳安县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千岛湖镇、青溪新城、临岐镇决定联合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要求
此次招聘的是乡镇(园区)社区工作者,人数为18名,具体招聘职位、职数及资格条件如下:
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淳安籍生源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学位证书)。
2.已取得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户口在淳安的毕业生(以2020年5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须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身体健康,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5月20日至2002年5月20日期间出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5月20日至2002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4.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须在2020年5月
2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5.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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