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3 15:34:41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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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辽阳市太子河区基层社区工作人员2020年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辽阳太子河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社区工作人员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Ø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辽阳市户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工作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熟悉计算机操作和社区基层情况。
Ø 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Ø 本次应聘不得报考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7)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在读学生;
(8)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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